課程名稱 |
康德的道德哲學下 KANT'S MORAL PHILOSOPHY(2) |
開課學期 |
98-2 |
授課對象 |
文學院 哲學研究所 |
授課教師 |
彭文本 |
課號 |
Phl7614 |
課程識別碼 |
124 M2272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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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3 |
全/半年 |
全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四2,3,4(9:1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哲研討室三 |
備註 |
本課程中文授課,使用英文教科書。C斷代。 總人數上限:15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982kmp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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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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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到目前為止對於康德道德哲學的研究文獻裡,大部分學者都把注意力集中在《道德形上學的基礎》(Grundlegung zur Metaphysik der Sitten)和《實踐理性批判》(Kritik der praktischen Vernunft)兩本系統性著作,偶而零星會有一些康德學者集中精神在批判前期的倫理學,或者以康德晚年的《道德形上學》(Metaphysik der Sitten)作為研究對象,但卻很少兼顧兩種面向。本課程嘗試從康德的倫理學的時間先後發展來切入,以期能夠看出其倫理學體系的全貌。
康德的倫理學思想可以找出一個問題的發展線索:康德約在1764年最早確定的倫理學核心問題是「定言令式如何可能?」,亦即定言令式的證成問題。在1785年之前,康德曾經嘗試幾個不同的可能性,為「定言令式」尋找一個證成基礎,但是最後都失敗。1785年的《道德形上學的基礎》重新開啟定言令式的證成問題之研究,但是在1788年的《實踐理性批判》一書又承認自己1785年這個證成嘗試並不成功,並提出「理性事實」學說來取代「證成問題」。康德1797年的《道德形上學》一書中,康德以「定言令式」理論為基礎建立其「義務論」與「法哲學」。
本課程為上下學期的學年課,以兩個問題為主軸:(1)道德原理的理論建構(1785,1788),(2)依據道德原理所建立的實質道德規範及義務(1797)。因此,本課程擬依照以下的著作順序進行討論及二手文獻研究:
(1) 《道德形上學的基礎》(1785)中對定言令式證成的嘗試
(2) 《實踐理性批判》(1788)中的理性事實學說
(3) 《道德形上學》(1797)中以定言令式建立的義務論及法哲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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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目標 |
本課程嘗試從康德的倫理學的時間先後發展來切入,以期能夠看出其倫理學體系的全貌。 |
課程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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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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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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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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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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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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